近日,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电动车门店、石景山开头盔专卖门店专卖店等相关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,展头专项执法重点检查销售的盔类电动自行车头盔是否标注新国标《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》执行标准编号GB811—2022,产品对于标注的检查“执行标准/头盔种类”为“GB811-2010/B类”的头盔产品,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立即下架不得经营销售。北京下一步,石景山开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新国标,展头专项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盔类质量监管,持续开展执法检查,产品严厉查处违法销售行为。检查
青坤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董芳忠摄影报道
责任编辑:游婕上一条:用工业染料给黄花鱼“美颜” 浙江台州一摊主被立案调查下一条: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 |湖北:倾力打造“放心消费还是北京湖北”消费品牌(作者:文化)